行业信息

厦门出台重磅措施,推动直播电商发展!打造产业基地、招引头部平台……

发布时间:2024-06-18 来源:厦门日报、厦门市商务局


从直播室下单消费

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选择

“直播+”赋能实体经济

为零售开辟了新领域、新赛道


近日

厦门市商务局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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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2026年)》从加快推进直播业态应用、提升直播服务能力、集聚资源支持业态发展、培育直播电商产业生态4个方面部署了12项具体任务,勾勒未来三年直播电商发展新蓝图。



近年来

厦门市充分发挥

网络购物、直播电商的新引擎作用

多维度打造直播电商新高地




厦门市已经拥有一批腰部以上MCN机构(指专业培养和扶持网红达人的经纪公司或机构),同时,积极促成直播电商MCN机构奇迹山与厦门中达集团签约两岸青年短视频直播内容孵化基地,推动台青在大陆电商创业就业。


在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厦门市传统重点商贸企业如天虹、夏商、元初、见福等均开通了线上购物平台,利用“平台+直播+商场”等营销新模式挖掘消费热点。到2023年上半年,厦门市直播电商基地和MCN机构已达3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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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数据


根据浪潮卓数大数据,今年1月至5月,厦门直播场次超29万,同比增长49.3%;实现直播电商网络零售额140.9亿元,同比增长24%

02
目标


2026年,厦门市将打造20家以上直播电商基地,同时培育和引进50家以上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直播电商销售额力争突破450亿元,年均增速10%;全市网络零售额力争突破3500亿元,年均增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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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面部署12项任务


01
加快推进直播业态应用

发展“流量经济+直播带货”

提升直播电商精准赋能


鼓励发展壮大直播电商主体。包括支持商家做大做强直播电商业务,提高线上销售规模;引导传统电商企业向新媒体营销内容创作型电商转型,精准分析网销爆品;“真金白银”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奖励。


大力发展“直播+”,围绕厦门市特色农产品、水暖卫浴、鞋服箱包、日化美妆、休闲零食、水产品等产业开辟高效流通“新赛道”,鼓励“直播+企业”“直播+店铺”“直播+品牌”等直播业态。


在直播电商应用场景方面,推动“直播+商圈”“直播+文旅”“直播+会展”“直播+夜经济”“直播+老字号”等,发展“流量经济+直播带货”新模式。

02
提升直播服务能力

建设一站式直播电商基地

线上打造全矩阵消费平台



多维度打造直播电商产业基地。鼓励各区依托特色产业带、产业园区、办公楼宇、专业市场运营方等资源,建设集直播场景、内容制作、直播带货、品牌培育、供应链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直播电商基地。对获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达到一定规模的直播电商基地,给予奖励。


在培育直播电商平台方面,厦门市将大力招引直播电商头部平台在厦设立功能性总部或区域总部,发挥厦门产业优势,聚集培育一批直播电商平台,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直播专区。支持厦门特产馆建设,线上打造厦门“吃住行游购娱”全矩阵消费平台,形成厦门品牌商家IP。


继续培育引进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全产业链服务能力,推动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和运营服务商加强合作,优化资源整合,打造直播电商专业服务生态。



03
集聚资源支持业态发展

打造“城市实景+特色直播”场景

加大数字化创新技术应用


“城市实景+特色直播”——厦门将发挥资源优势打造崭新直播电商城市新热点,包括支持利用鼓浪屿、园博苑、市园林植物园、东坪山、邮轮中心码头及环东浪漫线等公共资源,打造直播场景,完善与线上直播电商联动的线下展示、宣传、选品、带货等功能。

  

多维度提升快递服务能力,构建与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快递业服务能力,健全产品体系,做优做大供应链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与直播电商机构合作,创新有针对性的投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供应链金融、分账结算、直播贷、创业贷等特色金融产品。

  

鼓励直播电商企业加大数字化实时布景、AI+MR交互体验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探索运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高清影像、虚拟主播、元宇宙场景打造等新技术,借助大数据分析等开展内容审核和精准流量投放。



04
培育直播电商产业生态

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

支持招引大型直播电商展会


从高校、职业院校、职工学堂、职业技能培训、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同时,实施“技能厦门”行动,举办互联网营销师技能竞赛,支持直播电商企业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


支持招引举办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大型直播电商展会,集聚直播电商各链条优质资源,提供线下互动和交易平台。



政策原文

▼▼▼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厦门市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4-2026年)

的通知


厦商务〔2024〕1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印发

  

厦门市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数字经济的重要部署,充分利用直播电商的新业态模式,培育直播电商新经济,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目标

  到2026年,在我市打造20家以上直播电商基地;培育和引进50家以上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力争直播电商销售额年均增速10%,突破450亿元;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12%,突破3500亿元。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直播业态应用


  1.发展壮大直播电商主体。支持本市品牌企业(商家)通过直播方式(含自播)做大做强直播电商业务,提高线上销售规模。引导传统电商企业向新媒体营销内容创作型电商转型,精准分析网销爆品,拓展线上业务规模。支持我市直播电商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对获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以直播电商为纽带,探索直播电商多元化赋能,大力发展“直播+”,围绕我市特色农产品、水暖卫浴、鞋服箱包、日化美妆、休闲零食、水产品等产业开辟高效流通“新赛道”。鼓励“直播+企业”“直播+店铺”“直播+品牌”等直播业态,提升直播电商对产业的精准赋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自贸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夏商集团、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拓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鼓励传统商贸流通和制造业与知名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合作。推动“直播+商圈”“直播+文旅”“直播+会展”“直播+夜经济”“直播+老字号”等,发展“流量经济+直播带货”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会展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直播服务能力


  4.打造直播电商产业基地。鼓励各区依托特色产业带、产业园区、办公楼宇、专业市场运营方等资源,对接知名电商平台、专业服务机构,建设集直播场景、内容制作、直播带货、品牌培育、供应链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直播电商基地。对营业收入及服务企业达一定规模的直播电商基地给予奖励。支持我市直播电商基地积极参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评选,对获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直播电商平台。大力招引直播电商头部平台在厦设立功能性总部或区域总部。发挥厦门产业优势,聚集培育一批工业品、农产品、生活服务业等直播电商平台,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服装鞋帽、日化美妆、水产品等直播专区。支持厦门特产馆建设,线上打造厦门“吃住行游购娱”全矩阵消费平台,形成厦门品牌商家IP。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聚集专业服务机构。培育引进一批优质数字技术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数据(AI)营销服务中心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设计研发、模式创新、品牌塑造、流量推送、仓储物流等全产业链服务能力。推动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和运营服务商加强合作,优化资源整合,打造直播电商专业服务生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集聚资源支持业态发展


  7.发挥公共资源优势。支持利用我市鼓浪屿、园博苑、万石植物园、东坪山、邮轮中心码头及环东海域浪漫线等公共资源,打造直播场景,完善与线上直播电商联动的线下展示、宣传、选品、带货等功能。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市政园林局、鼓浪屿管委会、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快递服务能力。构建与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两进一出”工程,提升快递业服务能力,健全产品体系,做优做大供应链服务。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直播电商机构合作,创新有针对性的投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供应链金融、分账结算、直播贷、创业贷等特色金融产品。

  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创新直播电商技术。鼓励直播电商企业加大数字化实时布景、AI+MR交互体验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探索运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高清影像、虚拟主播、元宇宙场景打造等创新技术,借助大数据分析等开展内容审核和精准流量投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直播电商产业生态


  11.推动直播电商人才建设。鼓励高校、职业院校优化调整直播电商相关学科专业,培养适应直播电商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鼓励职工学堂常态化开展直播电商专业技能公益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动技能等级认定和企业认证互通。全面实施“技能厦门”行动,举办互联网营销师技能竞赛。支持直播电商企业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举办直播电商活动。支持招引举办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大型直播电商展会、选品会、订货节等,集聚直播电商各链条优质资源,提供线下互动和交易平台。积极组织参加福建省电商主播大赛,培育店铺类主播、达人主播。发挥协会、基地及服务机构作用,定期开展直播电商知识沙龙、网红经济讲座等活动。鼓励组建直播电商行业智库,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理念和做法,指导直播电商企业经营发展,开展厦门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会展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将直播电商工作纳入市商务联席会议内容,统筹推进全市直播电商工作。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直播电商,注重培育和发展直播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强化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共同推动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


  (六)优化政策支持。结合本市产业优势及结构特点,深入分析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趋势,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迭代能够促进直播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区、各开发区结合实际,在场地、仓储、生活配套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与现有各类扶持政策的有机衔接,全力支持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


  (七)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强促进直播电商发展的宣传力度。发挥直播电商行业协会等机构作用,加强直播电商的宣传推广和知识普及,营造有利于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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